紅觀音神通學 戒律【通靈術系列課程】

— 陳湐珺老師寫  ◤109年4月19日◢ —

一、不應為名聞利養而現神通

一個為名聞利養而來學習神通的人,心中充滿了貪念,
在學習的過程中,必受貪念的干擾,
學習效果大打折扣,學習完成後必也得到不真實的利益,
更有可能由於發心動機不正確,而違背因果行事,
妄想運用神通力量來改變過去所造的惡業,
或希望憑空得到福報,擁有名望與供養。
如此的貪求名利是與修行的清淨原則背道而馳的,
其結果一定是招致惡果報應。

二、不可以神通窺探他人的過錯及隱私

一般人平日窺探他人的過錯及隱私,
已經是一件很不道德的行為了,
更何況一個擁有神通力量的人,
在了知因果定律,知道要發心修習清淨行為時,
更要引以為戒。

再者,以超越形而上的神通能力,探得他人的過錯與隱私,
是會破壞世間人的眼見耳聞等的生活秩序,
更是損人不利己的行為。
往往因此而引發自己與別人的八卦、煩惱與是非。

三、不炫燿神通

神通的獲得是有其基本理論,一點也不稀奇
但對一般不了解的人會很容易的被迷惑,
而以為具有神通的人一定是大修行者,
或神明菩薩等投胎轉世的,
因此而盲目學習、追隨供養。
供養者以為求得名師接引,
被供養者享受供養,迷失自我,
更以大師、神明菩薩降世而自居,
殊不知神通與證道是兩碼子事,
最後落得以盲引盲,求道不成,反招惡果。